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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来渝按揭买房不再交社保证明

  • 发布时间:2015-05-27 01:33:41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市楼市信贷政策进一步明朗。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市金融办、央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于近日发出《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非本市户籍按揭买房不用交社保、个税证明。

  通知指出,在首套房方面,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在二套房方面,通知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市内银行已按上述要求执行,不过首套房贷款利率多数维持在基准利率水平。

  通知表示,暂时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交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有关要求。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设置房贷专职审批人、批量处理、精简业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限时服务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

  市内金融行业人士认为,外地人在渝买房不用提交社保、个税等证明,在我市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市外人才不断涌入的背景下,既可以满足外地入渝人才的合理购房需求,又可以释放一部分楼市刚需。

  本组稿件 重庆晚报记者 张彬

  银行积极支持优质开发商

  上述通知明确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我市资质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支持以在建工程抵押置换土地抵押,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使用效率,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销售回款资金作为还款保障,合理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占用。

  对于存在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在建开发项目,通知要求,应加强资金监管,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缓释风险,不简单抽贷、停贷、压贷。“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

  通知还表明,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房地产金融贡献年度专项评价。通知称,结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开展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对于投放量大、利率优惠幅度大、办理效率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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