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建失信黑名单
- 发布时间:2015-05-25 17:34:09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5月21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在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价格、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等8大领域重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行业5级信用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徐成光说:“在没有统一的信用等级和信息应用之前,个别不诚信的施工企业在某地造成不良影响后,还有可能到别的地方继续参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全行业统一信用标准和惩戒举措后,这种信用不良的企业就会在整个交通运输行业寸步难行,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划分五个信用等级
徐成光表示,《意见》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的指导性文件,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诚信守法经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
交通运输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别是充分考虑从业者和被服务对象的需求,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统一信用制度标准、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及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五方面的主要任务。首次在交通运输行业内统一了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A、A、B、C、D五个信用等级,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最终实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统一应用奠定了基础。
对个人来说,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品质的交通运输服务。同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有效减少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进一步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将发挥积极作用。
激励政策支持守信主体
徐成光表示,对守信主体将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使失信者在市场上受到制约。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
据介绍,在惩戒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产生重大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将被记入黑名单,明确追溯时限,在一定的期限内乃至长期不能进入交通运输相关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是加强市场性和行业性的约束惩戒,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对失信者实行警告、通报等惩戒措施。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道德谴责,约束失信行为。
徐成光表示,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开展本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推进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实现信息互联互通。2016年年底前,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和安全生产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开展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建设。2020年年底前,形成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统一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在全行业各领域有效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