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品管理如何正名“洗白”?
- 发布时间:2015-05-22 15:31:20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5月20日,为期两天的第三届担保品管理研讨会在北京圆满结束。会上国内外专家聚焦存货融资、担保存货管理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热点话题。上海钢贸案等“跑路”事件余波未平,防范风险成为大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他们认为需要完善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系统,引入保险机制、界定担保存货管理的三方当事人法律责任,才能为担保品管理正名“洗白”。“我国担保品管理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个:一是存货担保物权登记公示制度不完善;二是缺乏担保品管理的标准与行业监管制度。”中国仓储协会会长沈绍基在会上介绍,在此前的研讨会上业界专家取得共识:规范发展存货融资与担保存货管理,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基于互联网的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系统;制定与实施《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国家应当建立担保存货管理行业的监管制度与公共平台。
此次大会由中国仓储协会、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APEC工商理事会和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主办。会上,全国担保存货管理公共信息平台正式上线,首批担保存货管理资质企业授牌,并在现场签署了《诚信公约》。
担保品融资机制有待完善
“担保品管理融资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对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张蜀东在会上表示,我国担保品管理的运营监管机制存在漏洞,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改进。例如仓单的管理制度、担保品的登记公示制度、担保品责任保险等方面,具体的规定还不够完善,有待改进。商务部会同银监会、国家标准委等多部门积极推动和完善相关政策,规范担保品管理融资制度。“担保品管理的初衷是解决存货融资质押问题,此前出现的案件让人们觉得担保不可靠,没有起到防范风险的担保作用。这其中也有企业诚信的问题,在担保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和当事人缺乏诚信,有些是故意为之。”张蜀东认为,应该正确认识担保品管理融资,目前我国担保品管理还不是很成熟,需要完善担保品融资的环境。由于出现了一些担保品事件,对仓单担保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现在余波未消,这要求今后更加规范担保品融资管理。
去年以来,中国仓储协会与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为推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两家协会联合成立了“全国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委员会”,制定了《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评价办法》,中国仓储协会已经完成了首批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资质评价工作。
加强监管降低担保品融资风险
世界银行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咨询顾问NicholasBudd在会上介绍了国际通行的标准仓储模式、合同代理模式和担保品损失赔偿模式。他强调,《担保品管理协议》中包含了一般的仓储人责任险之外的责任,包括担保品管理企业遵循必要程序,以创立对货物的有效的占有式担保物权;控制存货确保存货只被释放给银行批准的顾客,并且相应的应收账款已经让与银行作为替代担保品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规制局副主任叶燕斐说:“控制应收款和现金回款可降低存货融资的风险,基于产业链或集群来组织存货融资也可降低风险。动产抵押品管理依赖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依赖第三方的监管,包括严格的行业自律甚至政府部门的监管。”
“一些仓储管理企业面对诱惑,纷纷试水‘跨行跨界’,导致迷失自我,失去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南储仓储管理集团常务副总裁李文杰认为,担保存货管理企业应该专业化定位,回归于行业本质、重塑行业诚信、专业可靠企业将获得更多机会。应持续专注于专业的物流服务提供者,专一地做好自己最专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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