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 发布时间:2015-05-21 15:32:40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王华兵通讯员王强5月18日,深圳市政府举行了迎接深圳第六次党代会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林翰章说,深圳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决策机制、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工程平台和考核机制。该市出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及其实施方案,在绿色低碳发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文化、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标准,创新实施市政府层面的环境形势分析会,通过治污保洁工程平台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和措施1147项,在全国率先开展神态文明建设考核。
深圳市积极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协调国家对口部门、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性局面。深圳市级层面,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创建国家低碳生态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深圳市城管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组织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节水型城市。区级层面,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4个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
深圳市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以大力度、大投入、大建设的思路,以重点环境要素的治理带动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2010年至2014年,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财政性投入生态环保的比例占到全市10%左右。印发实施《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全面推进电场、机动车、港口船舶和扬尘污染治理。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开启新一轮治水提质行动,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至2014年,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9座,新增污水管网128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9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9.5万吨/日,位居全国第二。推行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1座,总设计处理能力约1.2万吨/日,其中卫生填埋场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7座,建成深圳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中心,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
深圳市严格实施环境监管执法,将加强环境执法作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保中心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对违法排污行为采取高额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刑事拘留、公开忏悔、舆论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2010年至2014年,该市共做出行政处罚10218宗,罚款金额共计37293.35万元,吊销排污许可证17宗。向公安部门移交77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目前,已有62人被刑事拘留,55人被批准逮捕。新环保法1月1日起施行以来,滚动式连续开展“春雷行动”、“雨季行动”、“环境执法年”等环保执法检查活动。1-4月,深圳市环保部门检查企业11435家,行政处罚环境违法行为308宗,罚款2270余万元,对10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对3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宗,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宗,居广东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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