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遭遇“最严”监管
- 发布时间:2015-05-10 20:30:42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给出了答案。该法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在业内看来,新规的很多条文规定得很好,是很大的监管进步。不过,部分条款要真正落地可能仍有难度。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律师也提醒,食品属于特殊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选择正规品牌,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可能很严重。
规定:第三方平台担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次修法当中,互联网食品交易较以往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明确管理责任;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特别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且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将网络食品监管上升到法律层面,监管力度加大。在网络上购买商品特别是食品,现在出了质量问题,第三方平台需要担责,这对于消费者而言,肯定是更有力的保障。”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姚建芳告诉记者,根据该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到问题食品,在无法与卖家沟通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第三方平台担责,因为第三方平台对卖家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毕竟食品是非常特殊的一类商品,卖家在入驻之前,第三方平台就应对其销售来源、是否有销售资质等进行监管审核。因此,如果出现问题,第三方平台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陈世春也认为,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但是网络消费者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而且也很难追责。所以,首责应该由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
现状:食品质量举证困难
尽管法律规定明确了责任,但实际情况是消费者在网购食品维权上仍可能遇到阻碍。
“因为食品是一类特殊的商品,包括保质期和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比较特殊,如果卖家明确说明‘食品类商品一经售出,不能进行退换货’,遇到这类情况维权可能比较困难。”姚建芳指出。
另外也有消费者反映,比如对酒品,虽然目前电商平台基本都给出了假一赔十甚至赔百的承诺,然而如果消费者对酒品质量存在疑惑,其首先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对此,国内最大的酒水电商平台酒仙网的规定是:如果消费者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质疑,可出具相关书面鉴定,酒仙网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而华南的酒水电商平台“一九在线”的规定则是消费者先垫付检验费用,产品经鉴定为假品的,“一九在线”按假一赔十进行处理,并承担产品和鉴定费用。否则,一切费用均由消费者承担。
鉴于上述问题,姚建芳建议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品牌,不要购买一些私人定制的食品;出现问题时,要积极进行维权。针对目前流行的网上订餐及微信购物,姚建芳提醒,餐饮外卖等是O2O模式,属于线下购物,而微信属于私人群体,是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售卖物品,这两类情况比较难监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还需直接与卖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