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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用海项目全程监管档案

  • 发布时间:2015-04-09 09:02:11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陈英见习记者陈铁夫

  本报讯 8日~9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罗源湾海洋世界、连江县苔菉镇开展“严禁非法采捕红珊瑚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宣传活动。这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多举措守护海上福州生态环境的工作内容之一。

  近年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多举措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管和保护。海洋工程项目环保执法,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海洋环保执法的一个重点。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落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新方法加强对海洋工程项目的监管。

  完善用海项目档案,推行前置执法监督。支队采取提早介入的工作方式,建立与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沟通、配合机制,充分利用海域动态监管系统,积极主动掌握已批及预审项目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岸线的巡查工作。同时,建立用海项目和用海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档案,并定期对归档的内容作进一步补充,及时掌握申请用海信息,尽可能将各类违规用海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依法用海宣传,落实环保措施监管。2014年,支队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督查,先后多次对部分用海工程项目组织开展执法督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推行服务性执法,向用海单位宣传有关的海洋法律法规,并检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现场施工是否规范等情况,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不足,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施工,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用海现象。

  推行执法重心下移,明确巡查职责分工。一方面,实行层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市县海监机构的工作分工,通过分层分级、网格细化实现属地管理,市、县两级海监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巡查频次要求,对辖区内涉海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执法并建立巡查台账,以提高海洋环保监管实效。另一方面,推行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模式,充分发挥各大队及中队的地缘优势,对未按规定落实环保措施的用海行为及时查处。

  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开展环保联合执法。为加强对敏感区域的共同监管,近期,福州市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相关涉海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洋环保专家等近20人参加了执法活动。活动中,各单位认真检查了海岸和海洋工程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海洋污染防治情况、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临海企业海洋垃圾整治情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对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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