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电子化管理在省级全面实施
- 发布时间:2015-04-02 09:21:4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国库司获悉,作为国务院重点督办工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以下简称“支付电子化管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截至2015年3月,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全国34个省级、17个地市、4个区和18个县成功上线运行,中央财政也全面做好了部门试点的准备工作。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支付电子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系统改造、制度建设、业务调整等诸多方面。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财政部国库司多措并举,科学组织。一是加强指导和督促。全年举办座谈会和培训会20余次,对地方财政、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轮训。连续5个月召开代理银行月度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总、分行之间的配合问题。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各方转变观念、加深理解、明确任务、加强协作,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在全国得以快速推进。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实行支付电子化管理方案审批机制,及时对方案中不规范的业务流程给予纠正,同时引导地方在重塑业务管理流程中进行自主创新。2014年对青海、云南、福建等21个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上报方案进行了批复;设计并制作了代理银行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的应用原型,确保银行系统符合支付电子化管理统一规划和设计规范,确保全国基层预算单位能用上界面统一、操作规程一致的网上支付系统。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5家代理银行自助柜面业务系统成功通过验收。
从实施效果看,支付电子化管理有效提升了财政服务效能、推动了业务管理创新、促进了国库改革深化,国库管理的自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其中,河北省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之后,重构业务审核流程,加强自动化管理水平,财政支付大厅的人数减少了一半,节约人员充实到资金监管、数据分析等重要岗位。湖北省实现预算单位网上支付后,单位能够“7×24”小时进行资金支付,大家喜称是“从跑银行到点鼠标的变革”。辽宁省将支付电子化管理与财政内控管理相结合,开展财政风险防控研究,通过信息系统固化一系列内控制度,大幅提升财政内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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