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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警示借保险名义兜售P2P

  • 发布时间:2015-04-02 09:30:5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保监会昨日发布一则风险提示表示,近期,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常见非法手段为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以及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

  保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至5%,但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在推销产品过程中,违规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收益,回避产品风险,劝说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如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

  对此,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因此,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推销所谓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证件。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银行、特定网站或专业理财顾问等正规渠道,切勿随意相信所谓“好心人”的推荐。

  同时,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筹资初期往往可以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广大保险消费者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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