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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跨界警示P2P骗术

  • 发布时间:2015-04-02 01:32:1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保险单如何“被升级”成P2P

  1退保

  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等理由,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

  2保单质押

  承诺P2P的高收益,引诱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并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

  北京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P2P市场的疯狂,已经发展到要挖百姓保命钱或养老钱的程度,这不得不让监管部门跨界管起事儿来。

  昨日,保监会突然在官方网站挂出风险提示,透露近期有少数P2P平台利用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从业人员的手段,套取行业客户的保单资金,给很多保险消费者造成极大损失,因此警示消费者,要防范P2P“好心人”。

  据保监会披露,当前一些P2P平台大量招募原来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从业人员,利用他们原有保险客户的资源,引诱保险公司客户将正常期的保单资金,非法“升级”成高风险的P2P产品,获取非法利润。

  据曝光,保单“被升级”P2P有两种方式。一是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等理由,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还有一种方式是,承诺P2P的高收益,引诱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并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

  对于上述两种骗术,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保险消费者,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推销所谓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都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证件。各类金融企业推出的理财产品,都会通过银行、特定网站或专业理财顾问进行销售,切勿随意相信所谓“好心人”的推荐。

  保监会提醒,“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筹资初期往往可以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消费者一时“贪念”很容易上当受骗。

  “保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至5%,但相比其他行业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会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消费者在理财同时还享有一份保障”。监管部门再次强调,“中途退保将导致保单失效,保险消费者会失去原有保险保障,万一出现保单规定风险,保险公司无法提供相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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