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构建结果导向的政采监管体系
- 发布时间:2015-03-25 09:10:57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今后一段时间,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成为陕西省宝鸡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主要着力点。近日印发的《宝鸡市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对此作出明确表述。
据了解,宝鸡市今年将针对政府采购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即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着力加快政府采购监管转型,大力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不断夯实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其中在监管方式上,该市要求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着力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在推进监管方式改革方面,工作要点提出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监管工作重心,按照“抓两头、简中间”的思路,强化对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围绕提出需求、确定标准到招标采购、履约验收的全过程,建立健全过硬的制度约束和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日常监管重点,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研究适当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集中度,将县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制定权限下放到县区;三是突出采购责任,强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方面的工作责任,强化主管部门在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组织实施方面的监管责任;四是突出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需求标准、采购文件格式文本、采购流程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提高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在加大监管力度方面,工作要点提出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管。其中,为适应新实施的《条例》对代理机构管理从“准入控制”向“执业评价”转变的新要求,该市将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同时继续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及时弥补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可能形成的管理薄弱环节。此外,该市将在今年坚持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与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并举,扩大评审专家遴选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部门、特殊行业专家的征集工作,同时推行评审专家细化分类改革和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健全对评审专家的准入、培训、评价和清退制度,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