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投诉每年万元保单是笔糊涂账:没保单发票
- 发布时间:2015-03-25 09:26:17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每年要缴纳1万多元的保险费,保单还不给司机个人;大型出租车公司集体投保都是有返点的,这些返点也被公司的人拿了。”日前,记者接到东莞翔运小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翔运公司”)一位的哥的投诉,的哥质疑翔运公司要求其购买的保险不合理。
对此,翔运公司邓经理回应称,从2009年开始,市物价局重新核定了出租车承包合同,降低了承包费用,同时要求出租车司机自己购买保险,以敦促司机安全驾驶;而保费的高低由保险公司制定,费率和赔付标准根据出险次数而定。
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根据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出租汽车企业应与承包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险种、保额以及权责、费用分担办法等内容,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做到公平、公开。出租汽车企业代购车辆保险的,应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扣除各种折扣)向承包者收取,不得从中牟利。
的哥投诉??没有看到保单发票不知具体保险项目
王先生是翔运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13年9月份,他从翔运公司承租了一辆出租车。接手后,出租车公司要求其缴纳每年1.3万元的保险费用。据介绍,这1.3万元包括“交强险”、出租车司机个人人身保险以及针对出租车的财产保险。一年之后(2014年9月份),王先生再次缴纳了1.3万元的保险费用。
据王先生介绍,在2009年以前,东莞的出租车司机都不用缴纳保险,保险由出租车公司统一缴纳。2009年以后突然要出租车司机个人承担保险费用,并且保险费用不断上涨,“东湖出租车公司的保险费用达到了每年1.5万元到1.6万元。”王先生每个月要向翔运公司缴纳9600多元的承租费用,本就压力很大,现在每年还要缴纳1.3万元的保险费用,更让他不堪重负。
“保险费用太高还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公司要求我们缴纳保险费用时,当时并没有提供保单和发票,只提供了一个保险卡。我们也不知道缴纳的都是哪些项目,为什么要这么多钱。”
东莞市东湖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表示:“前几年的保险都是公司买的,与司机不相干。以前公司买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五六千块,派给司机时就基本上每年按1000元左右的幅度涨。今年,保险费用一下子就涨到了1.5万元多。”
港龙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也表达了不满:“在广州、深圳,出租车保险都是由出租车公司给买的,为什么东莞要出租车司机购买,而且每年都要一万多元?也没有看到保单,不知道具体的保险项目。”
公司回应??由司机承担保险费可避免“大锅饭思维”
对于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情况,翔运公司邓经理回应称:2009年开始,物价局重新核定了出租车司机承包运营出租车的合同,降低了每月要缴纳的承包费用,同时让司机自己承担保险费用。“之所以让出租车司机自己承担保险费用,是为了避免‘大锅饭思维’”。
邓经理解释称:一些出租车司机因为有公司帮其购买保险,这样,在路上开车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谨慎小心,反正出了问题都有公司购买的保险赔付,这样很不合理。让他们自己购买保险以后,就能促使他们小心驾驶,“因为保险费用是由保险公司制定的,出险次数多,保险费用可能就高。”
邓经理介绍:翔运公司投保的保险包括交强险、成员责任险和车辆保险。保单全部都是有的,之所以没有将保单发到出租车司机手上,是因为:每辆出租车每年都要进行年审,每年年审的时候会把“交强险”的保单交给司机让他们去年审,剩下的时间,“交强险”保单交由出租公司保管;而成员责任险和车辆保险则要放在公司里以备交通部门检查。邓经理称:“每个司机手里都有一张保险卡,保险卡里就写明白了保险费是多少,根本不存在账目不透明。
有的士司机质疑:大型出租车公司集体投保都是有返点的,这些返点也被公司的人拿了。对此,邓经理表示:翔运公司与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均有保险业务的合作,因为长期合作,再加上数量较多,保险公司已经给打了7折,“相对于其他公司每年1.3万元或者1.5万元的保险费用,我们这边只要10047元,已经是最大优惠了”。
同时,邓经理强调:一些出租车司机在出险后去公司报销,报销下来的费用之所以会有一部分扣除,是保险公司那边的原因,公司会足额赔付给司机。“比如说人保(人寿保险),他会做这样一个约定,一台车一年内出了3次事故,之后的事故理赔时,他会对你进行一定数额的‘免赔’,第4次事故后赔付在约定数额上少一点,第5次更少一点。”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出租车司机如果每年要缴纳1万多元的保险,那么,投保的内容就会包括车损、盗抢、第三者、玻璃、划痕和车上人员等。一些大型出租车公司投保的车辆数量较多,保费数额较大,可能会有一定的返点。该人士表示:“针对出租车的保险,投保费用一般情况下也较高,每个月1万元也很常见。如果每辆出租车投保1万多元,最高可以赔付100多万元。有的出租车出险率很高,保险公司也不一定愿意做出租车的生意。”
道运局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分成
而针对出租车司机的投诉,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道运局”)表示,按照物价部门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09〕50号),车辆保险由承包者承担,该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对于出租车车辆保险的费用问题,道运局回应称:出租车车辆保险的定价是市场行为,由保险公司定价。据了解,购买险种不同、保额不同以及公司车辆赔付率(出险情况)不同,都会影响保险定价,因此出现各公司出租车车辆保险费不相一致的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09〕50号),出租汽车企业应与承包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险种、保额以及权责、费用分担办法等内容,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做到公平、公开。出租汽车企业代购车辆保险的,应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扣除各种折扣)向承包者收取,不得从中牟利。
同时,道运局表示:关于保险的险种、保额以及权责等问题,出租车公司及保险公司有义务向出租车司机解释说明。若公司存在故意不解释行为,道运局会协助督促相关出租车公司向司机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