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需要规则维系(上)
- 发布时间:2015-03-24 00:29:5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政商关系主要是两种特殊人群之间的关系
就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来看,政商关系包括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官员和商人的关系、政府和财团的关系、执政党和特定企业的关系、工商界和政府的关系,等等。实际上,政商关系主要是指官员和商人这两大特殊群体之间的关系。在与政府有关联或需要政府支持的特定商务活动中,更是特定商人个体和特定官员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而具体的呈现。具象为特殊人群关系的政商关系,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涉及特定人群、具有特定目标诉求的一种表现形式,千万不可被泛化和抽象化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等之间的关系。只是因为特定商人个体背后是企业组织,特定官员个体背后是政府,人们极易将特定商人和特定官员之间的关系,泛化或抽象化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一旦如此,就有可能出现因为个别官员或企业家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指责政府、丑化企业家群体的现象,更有可能因此无法找到扭曲政商关系的病源,难以出台科学有效规范政商关系的制度和举措。
政商关系作为一种人际关系,需要必要的规则来维系和规范。但由于官员和商人各自背后的使命和职责使然,政商关系又不同于一般的人际交往关系,更多表现为一种规制和被规制的关系。具体而言,官员要执行规则,商人要遵循规则。只是这些规则要以特定的商业活动为依托和规范对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政商关系就是官员按规则提供服务和实施监管与商人遵循规则开展经营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抽象化。只要官员和商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之内按照相应的规则行事,市场经济活动中本来正常的人际互动是难以被扭曲的。
“潜规则”会扭曲政商关系
人们一谈起政商关系,看到的好像只是表象上的钱权交易和本质上的规则缺失。就连中国商界领袖亦纷纷对当前政商关系发出诸多感慨,从柳传志的“在商言商”,到王健林的“亲近政府,远离政治”,冯仑的“离不开,靠不住”,再到马云的“一直谈恋爱,始终不结婚”等等,从其中不难看出企业家的群体性困惑和期望。正是因为极少数官员的服务监管缺位、不到位,乃至乱作为,或是由于极少数商人期望通过非正常途径去谋利,致使规范经营的企业家无所适从,甚而出现这样那样的思想认识。针对当前的腐败形势,有专家亦直言,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政商关系依然停留在“丛林”时代。同时,他们根据亨廷顿“腐化乃是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化的一种表征”的观点推断,这是“政治制度化”缺位在政商关系中的体现。在我看来,这是极为片面的误判。本质上,“丛林”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因为规则缺失或失衡而导致“弱肉强食”。但是,我们看到的中国政商关系,却是因为各种潜规则泛滥乃至盛行而呈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状况。
规则乱用或“潜规则”盛行就会扭曲政商关系。有专家考察十八世纪的英国和十九世纪的美国,发现其政商关系腐败程度,都比此前一个世纪和此后一个世纪更为严重。但是,根据这一比较结论,并不能认定政商关系与现代化转型进程就存在某种必然联系。只是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新的经济社会阶层人士及其利益表达加以有效引导规范,导致在台面上“显规则”和台面下“潜规则”此消彼长的博弈中,台面下遵循“潜规则”的秘密博弈势必会大行其道,“以权逐利者”和“以利逐权者”就能找到各自的空间,扭曲政商关系,让本应按照“显规则”运行的政商关系走向困境。在如此政商生态环境中,尽管商人有时也能借助公权力谋得一些一时的好处。但是,终究会把自己置于从属和被利用的地位。更为糟糕的是,这不仅会使市场自生机能萎缩,妨碍企业健康发展,而且会过度透支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社会稳定发展的政府权威资源,败坏政风,损害全社会的公共福利。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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