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质量违法侵权假冒
- 发布时间:2015-03-13 05:35:03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焦莉莉 通讯员 焦 强)去年,我市质监系统深度挖掘稽查执法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侵权假冒行为。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提高全社会对质量的重视程度,昨日,市质监局发布了2014年八大违法典型案例。
1、赵县某加油站破坏加油机准确度案
2014年1月10日,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对赵县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加油站用于销售成品油的燃油加油机出油量的误差值超出国家范围。经调查核实,该加油站擅自破坏加油机准确度。该加油站共销售-10#柴油6472.4L,销售金额48219.38元。该局依法对该加油站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停止违法行为。
2、河北某化肥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复合肥料案
2014年4月3日,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对藁城区某化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复合肥料22吨。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赞皇县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认证的陶瓷砖案
2014年5月6日,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赞皇县某陶瓷砖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下生产陶瓷砖38400件,销售18000件。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4、栾城区某加气站未经许可非法充装车用气瓶案
2014年6月17日,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栾城区某车用气瓶加气站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在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对社会车辆进行压缩天然气的充装,共计违法充装压缩天然气35334.35立方米。该局依法对该加气站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该站停止违法行为。
5、新乐市某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防水卷材案
2014年7月4日,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乐市某防水卷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防水卷材600卷。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6、石家庄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超范围生产农药案
2014年7月29日,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我市的某生物科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范围生产并销售农药60箱,货值金额14400元。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7、灵寿县某开丝棉厂再加工纤维未标注警示说明案
2014年4月1日,根据监督工作安排,该局执法人员对灵寿县李某的开丝棉厂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再加工纤维,其库房存放有成品再加工纤维130包,包装标识均未标注“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这一警示说明。经调查核实,李某生产的再加工纤维未标注警示说明,该批产品货值58500元。该局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
8、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服装案
2014年6月14日,根据监督抽查工作安排,执法人员对石家庄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的儿童上衣纤维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该批儿童上衣100件,货值金额1500元。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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