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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创新:预算报告新特点

  • 发布时间:2015-03-07 01:52:54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预算报告是国家的一本“收支大账”,详细反映国家的钱是从哪来的,花到哪儿去。每年的预算报告都是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加之今年是贯彻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一年和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今年的预算报告更加引人注目。预算报告透出哪些改革信息?老百姓关注的“保民生”支出情况如何?本文对此进行分析解读。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今年的预算报告做了很多改进,突出了改革和创新。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

  据了解,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编制,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详细报告新预算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的重点事项,包括上年度预算执行、本年度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二是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财政政策,自觉接受监督。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进一步清理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控制新增结转结余,将清理出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四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基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五是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草案中的中央本级和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在分项目编报转移支付预算的基础上,分地区编报转移支付预算;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六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做好预算公开。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的预算报告最大的亮点就是全面落实新预算法,体现依法理财,收入支出和财政政策的选择都有法律依据。同时凸显改革特色。2015年的预算报告不再是简单的“台账”。“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行政成本一目了然;分地区编报转移支付预算,各地区转移支付摆到桌面上,能避免跑 ‘部’钱进,这些都是很大的变化,意义深远。”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长罗建国认为,预算报告充分体现了法治财政的要求,四大预算完整“亮相”接受监督,报告内容贯穿依法理财理念和主动接受监督理念,数据清晰,层次合理,便于代表全面了解与审议。

  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在4日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今年的预算草案和往年相比,编制得更加细化,也更加全面,更加透明。其中对一些政策为什么这么制定,要解决什么问题,都有专门的说明。”

  四方面体现积极财政政策

  2014年,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改革减收压力,各级财政部门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在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三期叠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放大,财政调控面临着诸多“两难”问题。

  为更快适应新常态,2015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适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201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赤字规模都有所增加,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2.3%,比2014年提高0.2个百分点。此外,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增加1000亿元,中央财政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124亿元,进一步加大支出力度。

  二是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结合税制改革,在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同时,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好普遍性降费措施,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清理乱收费。

  三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将盘活的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清理财政专户,设定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上限,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四是保持一定的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引导作用。2015年安排中央基建投资4776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调整优化安排方向,主要用于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和对地方的小、散项目投资补助。

  白景明告诉记者,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两个特点,一是力度大,二是精准调控。如赤字率2.3%,比去年增加了两个百分点;精准调控就是精准发力,不是“大水漫灌”,不是普惠制,该减的才减,该花的才花,把钱用在刀刃上。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开局良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出台了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改革等系列政策,简政放权、政府采购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5年是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从预算报告来看,今年的财税改革将进一步抓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工作的落实。同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研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可持续运行;制定出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并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相应简并增值税税率;继续调整完善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适当后移征收环节;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结合营改增、消费税等税制改革,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等等。

  白景明认为,财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预算报告用了很大的篇幅谈改革、说举措,这是很大的变化。全面深化改革,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改革的目的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比如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将有助于约束政府的短期决策行为,能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2014年,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精神,组织开展清理甄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工作。同时,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000亿元,在10个地区顺利开展了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推动投融资机制创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合作模式指南,开展项目示范等。

  从预算报告来看,2015年财政部将全面落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格防控财政风险。一是建立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相结合的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机制。中央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指标的分配,主要根据财力等客观因素测算确定。二是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对地方政府举债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三是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此外,今年的预算报告在强化预算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硬性规定,如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支出;继续清理“吃空饷”、超编进人等。预算报告还要求,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每个专项资金都要发布操作指南并向社会全面公开,使财政资金阳光运行。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强化审计监督。

  “总之,今年的预算报告处处体现新预算法的要求,强调依法理财,很多改革措施,如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的选择、加强地方债管理,都强调要有法律依据,不能突破新预算法的要求。”白景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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