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受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3-03 07:29:19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武汉控股受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本报讯(记者王大千)因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武汉控股受行政处罚。昨晚,武汉控股(600168)发布公告称,旗下子公司收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行政处罚,并面临20万元的罚单。
公告称,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排水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法[2015]14号)。因排水公司下属沙湖污水处理厂有3个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于1993年12月投入运行,二期工程项目于2003年4月投入运行,三期工程项目于2005年投入运行。排水公司下属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也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于2007年2月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依据相关法规,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以及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各处5万元罚款,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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