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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企招聘出新规:公开招聘、破除“世袭”、违规追责

  • 发布时间:2014-12-28 18:14:3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28日电(记者阿依努尔)今后,除特殊的保密性岗位外,新疆国有企业将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并以严厉举措破除国企“内招”“世袭”“萝卜招聘”围墙,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包括驻疆的中央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自治区及各地州市、县所属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国企新招聘岗位,将面向市场实行公开招聘政策,以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公招公平、透明,自治区规定,国企发布招聘信息时,不得设置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毕业院校等歧视性或限制性条件,凡与应聘者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国企经营者,须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尤值一提的是,以往国企招人短时间内招满停招、“内招”“世袭”“萝卜招聘”等现象不在少数,为此,自治区专门规定,报名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国企招聘方案在当地人社部门网站公布的时间,且报名时间和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若国企当次招聘岗位未招满或需要增加岗位数量,须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为严格落实这一政策,新疆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国企经营者或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对违规企业采取在媒体上曝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构成贪污、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存在就业歧视问题,应聘者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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