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用时1年半集中整治事业单位违规招聘
- 发布时间:2014-11-04 07:06:2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乱象,早已为人们所诟病,对社会上也产生了强烈的负面影响。眼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除对各地的个案予以严肃查处外,在全国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动。预计2015年底前,整治活动将集中力量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
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乱象层出不穷
曾被媒体曝出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的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具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最常见的是“萝卜招聘”类型。今年7月,湖北宜昌市工商局发布的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显示,有两个岗位“其他条件”注明: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
“这样的招聘条件,明眼人一看便知,明显是特定留给某一个人的,报名招考只是走一个程序而已。”长期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孙某说。
为避开招考程序,绕道进人的事也常有发生。湖南永州市江永县7名县级领导干部为子女或亲属伪造在外工作的档案,之后将其调回江永县事业单位工作,以此规避本应该参加的统一招考,但最终还是被群众举报,江永县纪委调查后予以全部清退。
除以上两种主要的违规手段之外,还有“未考先知”型、貌似合理型等等。如在2010年海南三亚市人社局所属两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原局长温孝廉之女温某,在考前获知试题答案并取得99分。“这样的分数唯一能证明的就是她的‘官爸爸’违规违纪能力比较‘强’。”网友的留言一针见血。
更荒唐的是,河北盐山县政府曾设立了一个“县长特别奖”,获奖者必须是“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承诺的奖励是为这些单位相关负责人或者个人的一个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县长特别奖”把事业单位的“问题招聘”从悄悄的“走后门”变成了前门请进。这样看上去是合理的,是在激励县域经济发展,但这种“近视眼”的做法着实让政府的形象蒙受损失。
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乱象层出不穷,究其背后的原因主要还在于一些基层人社部门没能有效地履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出现了缺位的现象。
“有些同志宗旨意识不到位,为群众服务方法僵化、质量不高;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缺乏持续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勇气,面对矛盾和问题解决的方法不多,不敢较真碰硬、从严管理;廉洁自律不到位,出现个别的以权谋私、用人腐败。”人社部副部长孔昌生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开展专项行动,解决公开招聘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一场硬仗。”
对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
根据计划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检查和制度建设两个阶段。专项检查从今年8月开始,到2014年底结束,主要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制度建设阶段,从2014年底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主要是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开展整治活动的基础是做好检查,就像到医院照X光、拍CT,哪里有病就查哪里。第一步是重点检查基层。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进人事件,主要是在县级事业单位。因此,检查的重点要放在基层事业单位,主要精力放在尚未开展公开招聘,或公开招聘组织实施不规范,特别是发生过违纪违规进人问题、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县级事业单位。
“这个和基层的特性是分不开的,基层人多、摊子大,熟人关系比较普遍,所以很容易就成为违规进人的重灾区。”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分析说。
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很重要的一步就是明确责任主体。为此,人社部发出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组织、分业实施的体制;开展检查,要按照谁组织谁把关、谁管理谁监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避免推诿扯皮、挂“空挡”现象。
检查问题予以查处,查处是法纪的要求,也是专项整治活动的关键,不予以严肃查处无以立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规定予以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孔昌生强调。
——对涉事单位要零容忍。坚持歪风必治、贪腐必反,对任何违纪违规单位,都不“网开一面”。对违纪违规的招聘活动,一经发现,要立即责令纠正,必要时宣布招聘无效。
——要以高压态势严格查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规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绝不能以单位问题、集体决策虚化责任追究,“板子”要打到具体人身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受聘人员,要予以清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规范公开招聘要在“长”字上下足功夫
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要靠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来保障。“本次专项行动,就是要在‘长’字上下足功夫,着力推动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孔昌生指出。
今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步入新阶段。《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公开招聘制度,但是有不少区域尚未完成制度覆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制度覆盖就像架电线杆,电线杆架不到,想通电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孔昌生指出,必须加大推行力度,加快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对已经建立公开招聘制度的地区和单位,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要继续扩大制度的推行面;对尚未推行公开招聘制度的地区,人社部要求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启动实施工作。
专家指出,接下来,就是要着力完善制度。“制度建立之后如果不完善,没有相关配套,很容易就会流于形式,执行效力也会大大降低。”吴江表示。
制度建设的重点是针对专项行动中普遍性的问题,着力完善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特别是规范公开招聘范围、招聘条件设置、招聘工作程序等重点环节,切实堵住制度漏洞。另外,还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控、问题查处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公开招聘突出问题发现、监测、报告、调查、处理机制。
受访有关专家还表示,好制度还得有硬落实,只有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探索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群众评查”的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检查机制,对重点行业、单位、环节的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跟踪服务督导机制,才能提升监督实效,力争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苗头状态、初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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