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15年度指定医疗机构公示
- 发布时间:2014-12-24 05:33:53 来源: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方便本公司客户、使之享受到规范、及时、高效优质的理赔服务、现将2015年度指定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成都医院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
三六三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机关医院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成都誉美医院 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
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 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省建筑医院成都金沙医院
四川省国防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成都现代医院 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防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四川何氏骨科医院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西区医院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都铁路局分局医院四川天祥骨科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联勤部机关医院 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
武侯区人民医院(武侯区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成都市城区外的区(市)、县指定的医疗机构按本辖区各区(市)、县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公示为准。
以上指定医疗机构所属的指导、辅导或教学医院分院、社区医疗服务点、门诊医疗点等不属于“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内。
以上指定医疗机构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特别提示:客户可拨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9查询本公司2015年指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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