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2013年金融保险业法律风险指数最高
- 发布时间:2014-12-21 17: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张希敏)《2014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简称《报告》)21日在北京发布称,2013年金融保险业法律风险指数最高,信息技术业与文化产业等法律风险指数最低。
《报告》由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联合对2507家上市公司2013年的法律风险指数进行的测评结果。
《报告》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共有2534家。鉴于测评所涉及指标的历史和当期信息的可得性,课题组对2507家上市公司2013年的法律风险指数进行了测评,涵盖了该年99%的上市公司。
测评发现,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本年度首次高于非国有类公司。1523家非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为25.236,比国企26.329低1.09%。
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自2008年起,每年发布一次。今年是第七次。
该项测评专业团队包括法律、金融计量、企业管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专家。利用现代数理统计和计算机技术,建立了企业法律风险测评模型。通过模型运算和分析,得出企业法律风险指数数值。
据介绍,研究结果主要基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如:重大诉讼次数、涉案资产/净资产、违规次数、高管责任次数等。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属性、公司治理、人员结构等,均为客观状态。
《报告》认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可以直观反映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程度及其变化。对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决策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法制日报社社长雷晓路说,四中全会之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步履将会更加急促、更加稳健。同时,监管部门会更加重视公开、公平、公正,市场主体将更加重视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他指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的设计、研究和发布,以第三方视角,诊断、评估中国资本市场主体的“健康”状况,并建设性地进行评析、研讨,无疑是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积极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