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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应用试点启动

  • 发布时间:2014-08-06 09:54:1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徐 风)记者从7月25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召开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应用试点”评审会获悉,我国第一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应用试点”正式启动。由此,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用上了标准化,标准化又有了一个全新的应用领域。

  据介绍,为指导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满足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迫切需求,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GB/T27914-201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2年2月1日实施。《指南》不仅是我国法律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也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第一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2009年立项,经各方面近百名专家参与编写完成。

  据了解,《指南》实施之初,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就与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达成试点应用合作意向。法律风险是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列出的央企五大风险之一。由于国务院国资委对于企业法律风险事前防范的重视,央企率先开展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以及应对,立足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建立了一套完整、规范、结构化的法律风险识别方法和流程,找到了法律工作融入业务活动的切入点。《指南》在立项之初,就瞄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需求,起草时大量借鉴了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的法律风险探索的成果经验,应用推广中又与央企合作试点示范。

  企业法务如何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是法律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当前,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工作模式、风险识别、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在很多企业,法务工作仍然是一项支持性、辅助性的工作,现有工作模式无法将法律风险管理融入到各项业务中去,难以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大多数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防范都是片面、零散的,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结构化的法律风险评估方法和流程,法律风险识别缺乏科学性和可重复性,法律风险控制缺乏监督与更新机制。《指南》给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和一般要求,提供了企业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的方法和工具,强调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起到事半功倍的防范作用。正因如此,《指南》这样一个推荐性、管理类的标准,一经发布,就在国内法律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014年是央企法制工作第三个3年目标实施最后一年,按目标要求全面打造“法治央企”要取得成效显著。本次评审会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凭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良好基础,实施《指南》强烈愿望,以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等优势通过试点评审,成为我国首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应用试点单位,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推进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亮色。同时,也为国家标准的推广应用开拓了新的工作思路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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