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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微观维稳”改革社会末梢治理机制

  • 发布时间:2014-11-19 14:31:44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核心提示

  社会末梢治理在基层,而维护基层稳定和长治久安则是末梢治理的重要环节。

  在此之中,宝安区自去年6月份开始就提出了“微观维稳”的工作机制,这种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化思维为指导的做法,强调主动治理,从源头、细节和过程入手,通过精细化的措施、制度、程序,对影响稳定的隐患做到提前预见、防范、化解和处置,有效实现了维稳工作由粗放向精细、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前的转变。

  今年以来,宝安区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同比下降11.8%,涉及人数同比下降27.8%,实践证明“微观维稳”工作机制已经日渐见效,这项工作不久前还获得了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宝安区委书记田夫日前在该区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微观维稳”等做法作为宝安区基层治理的鲜活经验,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把改革的重点放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进一步形成制度的成果,使其更具活力。不久前,田夫还提出了宝安区社区建设的路径:“一个核心,两个抓手,三个方向,四个重点。”其中的四个重点之一便是,继续坚持“微观维稳”的成功经验。

  宝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梓明在向本报记者介绍“微观维稳”时,引用了《资治通鉴》中的一句话来诠释其理念:“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微观维稳”实质上就是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林梓明说,宝安区政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把政法综治工作自觉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站位全局,积极适应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好明年工作,牢固树立“微观治理”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它不仅改进了以往政法系统在工作方式方法上的不足,还逐渐形成了制度上的创新和突破。”长期研究基层治理的观察人士认为,宝安区在维稳工作上初步形成了预防预警、排查调处、疏导化解和应急处置的一整套有机体系,有效推动了宝安区的长治久安。

  ■ 深圳特区报记者 陈震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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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劳资纠纷

  全环节的及时介入

  作为深圳的传统产业大区,宝安区常住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深建设者,劳资纠纷处置一直是宝安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对这类数量较大的纠纷,必须创新手段,做到及时和有效的排查调处,让群众满意。”宝安区委政法委负责人说。

  深圳西北门户松岗街道,便是劳务工人聚集区,针对企业经营者恶意拖欠员工工资、逃匿等集体合同劳动争议案件,松岗街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设“移动仲裁庭”,将仲裁庭开进工厂,尽量争取做到当天开庭审理当天结案,并启动欠薪保障基金或争取由厂房业主为员工先行垫付工资,让工人们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解决其燃眉之急。

  记者日前在松岗一家工厂的会议室里看到,3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就组成了“移动仲裁庭”,而这3人分别是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

  首席仲裁员告诉记者,之前按正常的法律程序,从申请仲裁到法院受理,再经核查、拍卖工厂资产等流程,工人至少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才能领回欠薪。而采取“移动仲裁庭”方式可以做到当天开庭审理当天结案,大大缩短庭审时间,及时高效解决欠薪问题。

  今年以来,松岗街道通过“移动仲裁庭”的方式,成功及时化解了20宗集体劳资纠纷案件,涉及员工人数达839人,涉及金额507万元,大大缓解了基层的维稳压力。

  不仅在松岗街道,宝安区以“微观维稳”的理念,系统治理劳动用工各个环节,构建区、街道、社区(工业园)和企业四级调解组织,持续开展“两谈三见”、“防纠纷、促转型”等专项工作,这种全环节的及时介入,有效督促了企业自觉规范用工,减少劳资隐患。

  特别是在年末薪酬结算期、春节后劳务工返深高峰期、暑期学生打工高峰期,宝安区都要组织开展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预防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今年以来,全区30人以上重大劳资纠纷、欠薪逃匿、劳动争议仲裁数分别下降34.8%、66.7%和15.8%。

  2

  促社区和谐 精细化的体制创新

  社区是城市的组成细胞,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今天,社区纠纷的有效解决,有赖更加灵活和精细化的手段,才能更接地气地解民忧。在宝安区,形式多样、精细化的社区矛盾化解机制,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是维稳工作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的具体体现。

  在新安街道,有12个社区建立了“和事厅”,这个“和事厅”以调解工作为基础,发动社区威望较高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热心公益事业的义工等组成志愿调解员队伍,发挥街坊邻里感情亲近、知根知底的优势,有效促进纠纷化解。

  新安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和事厅”由社区提供专门调解场地,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建设,调解中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即双方当事人面对主持人说话,避免对立情绪,并规定发言时间,一方说话时另一方不得插话、打断,保证双方都有充分的发言机会,既保障了民主,也兼顾了效率,实现“邻里纠纷邻里调”。

  今年以来,12个社区“和事厅”成功调处社区矛盾纠纷48宗,取得较好效果。此外,新安街道还通过举办模拟调解庭活动等方式,传播以和为贵的精神,扩大“和事厅”品牌效应,使其成为社区居民调处纠纷的便捷、专业、贴心的服务平台。

  在创建社区和谐上,新安街道还有一项做法被广为人知,即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宝民社区设立“民族之家”,打造民族平安和谐平台。

  在宝民社区,“民族之家”定期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定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先后开展10次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采用“多用心、多跑腿、多磨嘴”的调解方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宗。近期,新安街道宝民社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3

  调解纠纷矛盾 “说事评理”以理服人

  当社会矛盾在基层社区一时无法解决时,人民调解就要及时介入了,一系列的说服和疏导方法,将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而今,宝安区的调解工作也主动适应“微观维稳”的需要,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在西乡街道,人民调解员们借鉴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创造性地建立了“说事评理”机制。据介绍,“说事”,即针对重大、疑难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纠纷双方陈述事实、进行辩论;“评理”,即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首席评理员主调,筛选市民评理员组成的评理团票决评理,决定哪一方的要求合理,哪一方要求理亏。最后,首席评理员根据评理结果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使纠纷解决。

  目前,西乡街道先后组织“说事评理”活动224次,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实践,“说事评理”模式已经成为一项集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法治等功能为一体的一项重要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观察人士认为,“说事评理”模式有四大作用,一是教育作用。通过说事评理,教育纠纷当事人及其他市民遵法纪、明事理,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二是引导作用。评理开始前及评理过程中,纠纷双方可自行委托律师或由街道调委会为其指定律师,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并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是评判作用。引入市民评理规则调处纠纷,整个过程遵循说理评判原则,做到有理有据,合情合法,达到了以理服人的效果。四是震慑作用。评理规则对部分不讲理或无理取闹的当事人在心灵上产生震慑,能有效促使矛盾尽早解决。

  4

  化解家事矛盾 率先设立专门机构和程序

  随着社会转型和思想观念的变迁,家事纠纷日渐增多,矛盾日趋复杂,化解难度不断加大,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近年来,宝安区涉及家事纠纷的案件都在增加。然而,家事纠纷案件又和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处理起来十分复杂,亟需专门的机构和程序。

  近年来,针对此类矛盾纠纷,宝安区在家事案件中引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心理疏导跟踪帮抚、家事调查员与家事调解员制度,在全市率先设立家事审判庭,以“和合”为审判理念,推进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宝安区的家事审判庭,首先配备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具有一定人生阅历、善于进行心理疏导的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

  此外,宝安区建立了特殊的家事案件工作机制。首先是专门开通家事案件立案流转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家事案件,严格规范家事案件受理流转流程。将化解关口前移,从案件入口环节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联调和审前调解。

  其次是设立了独特的家事案件审理程序,制定了《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规定当事人举证、质证等相关权利义务,强化法院调查取证职责,形成“劝、批、谈、教”的调解新模式,注重发挥社区组织、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在调解中的作用。

  在财产申报制度上,要求对财产有争议的案件,在立案时要求当事人填写《财产申报表》,明确告知当事人必须准确申报财产,对申报不实,故意隐匿财产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是离婚证明书制度,离婚案件当事人可在法院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裁判生效后,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

  今年来,宝安区审判机关共受理家事案件1860宗,结案1588宗,结案率85.4%,其中调解679宗,撤诉342宗,调撤率达64.3%,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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