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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试点准备到最后阶段

  • 发布时间:2014-11-07 01:31:5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本10月推出的沪港通临时爽约,投资者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对于沪港通的时间表,在证监会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依旧没官方说法。不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沪港通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了最后阶段,还首次对沪港通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解答。此外,证监会昨天还详细通报了海联讯为实现上市目的的造假行为,并且下发了对海联讯处以822万元的罚款决定。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

  对于备受市场期待的沪港通何时推出的问题,证监会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只是表示,沪港通试点各项准备已经到最后阶段。

  除此之外,关于沪港通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问题的有关情况,邓舸给出了详细的说明。

  关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信息披露问题,邓舸表示,根据规定,年报中应当披露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名称等,若持股5%以上股东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目前,A股市场是依照记载于登记结算机构的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身份的,也即按名义持有人进行确认。在沪港通实施初期,以名义持有人披露前十大股东是确保市场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的,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通过沪港通买入内地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的香港投资者,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此外,境外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境内上市股和境外上市股。在境外投资者申请QFII资格时,应当切实履行持股信息披露和禁止短线交易的有关要求。QFII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一QFII管理的不同产品的持股情况应当合并计算。

  □案情通报 骗取发行核准 信息披露违法

  海联讯收822万元罚单

  据证监会发言人邓舸介绍,去年3月19日,证监会对海联讯涉嫌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经过审理,案件于2014年11月6日进入行政处罚前的告知阶段。证监会初步认定,海联讯涉嫌骗取发行核准和信披违法两项违法行为。

  为圆谎不断造假

  海联讯为实现上市目的,其在报送证监会核准的申请IPO文件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其中在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中,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429万元、11320万元、11456万元。该行为导致其IPO申请文件中涉及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在2010年、2011年上半年,海联讯还分别虚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4份、6份,虚增营业收入1426万元、1335万元,该行为导致其IPO申请文件中涉及营业收入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调查显示,海联讯在发行上市后,以继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方式,来掩盖其IPO阶段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行为,其中,在2011年底、2012年一季度末、2012年中、2012年三季度末,均存在虚构虚增营业收入以及收回应收账款的虚假记载行为。

  多责任人为此埋单

  根据上述情况,证监会决定,对海联讯处以782万元的罚款,对信披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合计822万元;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章锋处以117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合计1203万元;对邢文飚(总经理兼董事)、杨德广(财务总监兼董秘)每人每项行为罚款30万,两项罚款60万;对孔飙等两名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对其他12名责任人罚款3万-25万不等,对章锋、邢文飚、杨德广三人处以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热点答疑

  就有关举报北大医药事项核查

  本周以来,政泉控股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北大医药股东涉嫌违法关联交易和信息虚假披露,北大医药也因此紧急停牌。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给出回应,表示证监会确实已收到相关举报,目前证监会正在就举报事项进行核查。

  正对獐子岛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10月30日,上市公司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因北黄海异常的冷水团,公司百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进而计提近8亿元巨亏,全年预计大幅亏损。

  对于此次的黑天鹅突袭事件,市场人士纷纷质疑獐子岛财务涉嫌造假。对此,邓舸表示,证监会目前正在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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