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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海淘不要买“跨境禁邮物”

  • 发布时间:2014-11-06 09:34:50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首席记者 江海

  本报讯 今年的“双11”促销大战中,“跨境购”业务是一大热点。然而不少消费者不懂“国内购”与“跨境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选购了不少禁止携带或邮寄的商品。这些商品,境外卖家会正常发货,但到了境内,则会被检验检疫部门截留。

  昨日多个电商平台都表示,国内几大国际邮件处理中心都通报称,截获大量酸奶、海参、燕窝等商品。这些酸奶大部分来自法国、德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多为年轻妈妈购买当作婴儿辅食。然而由于容易引起感染,是口蹄疫传播途径之一,故世界各国普遍禁止携带、邮寄奶粉以外的几乎所有奶及奶制品入境,我国也不例外。因此,酸奶属于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为国家禁止邮寄进境物,检验检疫部门截获后将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除酸奶外,海参、燕窝等物品也是禁止随意入境的商品。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很可能携带沙门氏菌、寄生虫等,如近期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墨西哥湾的创伤弧菌亦可能存在于水产品中,一旦传入,后果不堪设想;而未经加工的燕窝不仅涉及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风险,也存在食品安全(如亚硝酸盐超标)问题,因此水生动物产品及罐头装燕窝除外的其他燕窝产品一律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因此,市民在跨境电商网站上进行跨境购物时,一定要要记住不能像以往一样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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