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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消费纠纷持续升温

  • 发布时间:2014-08-10 20:30:46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李子晨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含零部件)的投诉12643件。与2013年上半年相比,投诉量增长了29.2%。其中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量占到八成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后,汽车类产品的投诉明显增加。投诉重点主要在以下方面:一是质量问题。轮胎起包、后桥、曲轴断裂、新车内气味怪异等。

  如2014年6月2日,湖北省宜都市李先生驾驶购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轿车,行驶里程1420公里,车辆右轮与汽车悬挂脱离,车轮仅靠刹车管与车体相连,已不能行驶。

  二是合同违约。紧俏车型加价销售或附带加装饰等一些不合理的提车条件。

  三是不履行“三包”义务。湖北省襄阳市消费者彭先生投诉称:他于2013年11月18日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2014年3月,在行驶过程中,该车发动机曲轴突然断裂,发动机严重受损。彭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维修车辆,并承担相关修理费用。销售商家却以该车是“库存车”已在价格上给予优惠,不享受“三包”服务为由不给消费者进行维修。

  四是强制购买保险,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2014年1月2日,消费者张先生在某汽车专卖店选中一款新车,准备买回家作为女儿的嫁妆。但在付款时遇到了难题。原来该汽车专卖店有一项规定,凡来购买汽车的消费者需要同时在该店购买3年的某保险公司车险,否则不给提车。

  张先生看了其指定保险的相关条款后认为该保险价格比较贵,为了能够顺利提车只好同意先购买一年,但专卖店不同意。经反复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只好投诉到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经销商卖车搭售保险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经调解,经销商同意消费者购车并无需在该店购买保险,张先生如愿购买到了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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