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购令:限本地+限外地
- 发布时间:2014-08-08 15:32:32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1年2月24日,“新国8条”广州细则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广州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013年3月31日,“新国5条”广州细则规定,在“国8条”广州细则的基础上,从严从紧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审核标准由“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补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不予认可。(整理/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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