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获准试点 资本金意愿结汇
- 发布时间:2014-08-07 06:35:54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张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8月4日起,成都高新区正式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试点——凡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点和结汇金额。
除成都高新区外,全国首批开展该试点的16个地区,还包括天津滨海新区、苏州工业园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
据了解,此前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管理一直实行支付结汇制,即企业在有实际资金支付需求时,经银行审核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等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分批分次办理结汇。实行意愿结汇后,审核手续大大简化,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汇率变动等办理一次性结汇,再按照实需原则使用人民币资金。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律师刘雪瑶分析,此举有利于试点地区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也有利于企业在注册资本金验资到位后即选择全部结汇,享受人民币升值收益。同时,试点新规明确提出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将有望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以及外资投资中国股权项目带来便利,并将进一步增强试点地区对外资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成都高新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719户,注册资本179.88亿元,户均注册资本超过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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