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明确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将分别达到11.68%、57%,湿地保护率稳定保持在29%,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不低于75平方公里。
我区将严格落实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着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性,立足全域生态系统整体性,突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核心地位,构建“一河三山”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发展优势互补、良性联动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按照中远期目标要求,到2030年,我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有望更加健全,美丽宁夏建设的生态和安全本底也更加稳固。到2035年,全区生态保护修复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生态共治、环境共保、城乡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美丽宁夏基本建成。
“我们在衔接落实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将全区划分为北部引黄灌溉平原区、中部干旱草原区、南部黄土高原区3个一级分区和22个二级分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还确定由7项生态质量类、8项修复治理类指标构成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标体系,提出全面优化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和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两大策略六项生态修复任务,确保15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及其生态修复任务,推动实施18个重点生态修复工程。
我区将继续围绕自然保护地,以水系、山脉为骨架,统筹推进以自然保护地为主的重要生态源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结构完整、廊道连通、功能完善的生态网络,巩固提升生态源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规划“三廊四带一环”的生态网络结构。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方针,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要素加快生态系统恢复进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支撑,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我区将严格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强化规划衔接落实,落实自治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分级保护、分类治理、分区修复措施。通过创新政策体系,引导实体、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生态保护修复保障力度。同时加大科技支撑,探索宁夏各类生态系统演变规律、影响机理,研究应用生态修复新方法新技术,并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审查、实施监管和后期管护。
(责任编辑: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