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与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八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提出2026年年底前,九省(自治区)应充分应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集成应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基本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
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机制,是九个合作省(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打造升级版不动产政务服务体系的积极探索,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旨在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九省(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将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更好满足各类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市场交易和抵押融资需求。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有效期为两年,包含“异地帮办,属地办理”“异地代收,属地办理”两种合作方式。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聚焦企业群众申请办理高频事项,包括转移、变更、抵押、预告、查询5种登记类型,增量房转移登记、个人间存量房转移登记、房屋门牌地址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13个业务细类,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全部登记业务。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跨省通办窗口,同步推动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与其他八省(自治区)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深入开展合作,拓展业务范围。
(责任编辑: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