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到给居住证加的这些含金量,让外地漂泊者既心里温暖,又能多一份归属感。
学习、工作、生活,早已将他乡当成家乡,却上学难、看病难……这是不少异乡工作者面临的苦恼和窘境,一些人因此不得不返乡。同时,多年居住和打拼的城市,其实也需要他们发展建设。保障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社会福利和权益,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体现社会福利政策的公平。
从多年前的暂住证,到如今的居住证,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张小小证件,如今附带的是“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涵盖了生育、教育、法律、出行等方面权利,流动人口的权益得到制度性确立和保障,并在不断加强。今年,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机制纳入发展规划,且提出明确要求,说明流动人口福利和权益的保障愈发受到重视。
居住证贵在公共服务的含金量。当前流动人口已享有的公共服务,要做得更好更扎实,在此基础上,各项公共服务的增加要“看得见、摸得着”,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继续扩大服务范围,明确政策方向,如放宽落户条件、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等,切实缩小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待遇差距等。
让居住证含金量增加的关键,在于如何想群众所想,解群众之困。增加这些含金量,会带来公共服务工作和财政支出,这就要求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勇于担当,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真正让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政策落到实处。
流动人口能否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对许多城市意义重大。资源流动畅通,能释放更多人口红利,更好促进内外循环,推动经济发展。此心安处是吾乡,多给居住证加一些含金量,能安定那些漂泊的心,让群众更踏实地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