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完善财富管理相关制度 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
3月3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将提交《关于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的提案》。此外,姜洋和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原总经理屠光绍还将联合提交《关于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的提案》。
姜洋认为,财富管理是支持资本市场实现投资功能的重要业务,建议结合中国法制体系,完善财富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另外,姜洋和屠光绍一致认为,要加快商品期货市场建设,推进对外开放,推动国际主体积极参与,促进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的形成。
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
资本市场30年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特别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渐趋完备、直接融资比重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显著成效。姜洋表示,资本市场注重融资端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快推进投资端改革,壮大理性成熟的中长期投资力量,不断拓展市场深度、增强发展韧性。
姜洋表示,财富管理是支持资本市场实现投资功能的重要业务,随着我国居民财富快速增长,居民优化资产配置、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需求日益迫切。因此,姜洋建议,有关部委深入研究发达市场的做法和经验,结合中国法制体系,完善财富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
一是建议研究制定统一的投资顾问法律或行政法规。现阶段我国投资咨询业务经营模式受法律严格限制,投资顾问服务供给滞后,建议借鉴美国关于投资顾问制度的立法实践,研究出台适合国情的统一的投资顾问法律或行政法规。
二是推动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2020年实施的新证券法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的证券性质。目前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建议国务院指导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在兼顾不同资产管理机构经营特色的前提下,出台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管规则。
实际上,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也是证监会今年工作重点之一。证监会2021年系统工作会议提出,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创新力度,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要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2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聚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重要任务,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一是不断壮大市场买方力量。二是持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衔接,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继续推动社保、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入市,促进提升权益投资比例,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机制。
建设高层次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还提出,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单位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增强“上海价格”国际影响力,支持“上海金”“上海油”“上海铜”等基准价格在国际金融市场广泛使用,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建设面临历史机遇。加快商品期货市场建设,推进对外开放,推动国际主体积极参与,将有利于把我国的贸易优势转化为商品期货市场的定价影响力,促进国际定价中心的形成。
《关于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的提案》建议,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抓住机遇,建设高层次的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一是大力发展商品期货期权市场。持续扩大品种供给,扎根产业需求,推动农产品、金属、化工、钢铁等领域产品扩面。积极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支持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期货上市交易,进一步完善能源产业链金融衍生品体系,提高我国油气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提升我国能源市场定价影响力。
二是加强期现市场结合,丰富机构投资者类型。实践证明,上海原油期货价格已经具备了作为基准价的基本条件。建议支持拓展境内商品期货价格使用场景,提升价格影响力,将上期能源原油期货价格纳入成品油调价机制。规范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加快推动银行保险资金入市和原油期货ETF上市。
三是有序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扩大期货特定品种范围。推广境内交易所境外结算价授权业务,拓展“中国价格”的国际辐射面。明确QFII、RQFII投资商品期货、期权产品的品种范围。完善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配套政策,优化境外投资者参与内地期货市场的税收、外汇等政策安排。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