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身房办了会员卡,健身房却突然倒闭、老板“跑路”,消费者的预付卡费怎么办?
5月24日,在黑龙江代表团小组会议开始前,团里的三位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润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文波、黑龙江省同江市同江镇中心校教师刘蕾、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韩振东,带着他们的一份建议,正在探讨此事。
这份《关于探索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完善的建议》提到,预付卡消费领域的侵权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检察机关针对预付卡消费领域易发多发侵权问题,积极探索办理霸王条款、虚假广告、信息泄露三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案件。
三位代表为何提出这份《建议》?这要从去年的一起案件说起。
2019年9月,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崔某等32人预付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申请,当事人均遭遇此等“烦心事”,突然停业的健身房既不向会员提供健身服务,也拒绝退还剩余卡费。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交易小额性以及维权难度较高等特点,属于弱势群体维权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支持其诉讼。最终成功追回预付消费额共计1.7万余元。
“像这样的预付卡消费案件,案值虽然小,但是身边不少人都经历过类似事情。”鲍文波代表说,“因为案值小、不熟悉维权途径,只好吃‘哑巴亏’。”
“经营者乱发预付卡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主要原因在于对经营者缺乏监管。”刘蕾代表说。
“检察机关今年3月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当地预付卡消费领域专项整治和预警、惩戒机制建设。”几位代表对后续的问题解决表示满意。
对于常见的违约不退款、关门“跑路”等行为,三位代表表示,检察机关除了对涉嫌犯罪者依法通过刑事追诉追赃挽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之外,还可以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对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对于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必要规范行政监管,强化司法保护。”代表们表示。
当天的小组会议上还有两位检察官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张军与三位代表交流沟通:“你们的建议我当面答复。”他表示,佳木斯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是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有益尝试,已要求最高检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考虑是否可以将相关问题纳入公益诉讼拓展范围。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