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日前参加小组讨论时表示,建议将基础软件等较为薄弱的环节纳入新基建范畴。他还在日前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当提高我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构建自上而下、连接到基层的全国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安全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随着5G、物联网等技术推广,我国互联网应用正日益广泛、深入地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互联网应用催生出的各种新模式、新业态,为消费者提供了快捷、便利化的服务,隐藏在其背后的网络安全问题引起了张野的关注。
他认为,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继陆、海、空、天四个疆域之后的第五疆域,必须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是网络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能力短期内无法弥补差距的前提下,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发现、处置的能力,尽量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成为现实而迫切的需求。
就此,张野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提高我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提出了建议:
首先,应当完善国家层面的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他建议,由中央网信办牵头,在网络安全法的框架下,制定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条例,从日常建设管理、监控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总体设计,规划建设国家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网络安全事件日常报送机制和相应的要求、规范;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网络安全事件处置中的责任,建立政府间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间的应急处置协同机制;明确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日常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明确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与公共安全处置的关系及协调、配合方法等。
其次,建设全国性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处置平台。由中央网信办牵头,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安全资源及各级政府公共安全应急平台等资源,尽快构建自上而下、连接到基层的全国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安全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形成有效的网络安全信息收集、研判、预警、指挥体系,将对网络安全事件单点式、救灾式的低效应对,转变为协同式全局式的高效应对,快速提升国家整体网络安全感知、处置能力和效率。
再者,配套制定网络安全处置应急征用办法,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在处置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时,对网络安全应急队伍、物资征用进行科学管理,建立技术应急、物资储备征用制度。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