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健。彭之舸 摄
工商资本下乡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常委、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乡村振兴如果没有产业项目的振兴,很难长远发展,要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但工商资本下乡后不应偏离“三农”发展轨道。
2019年6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提出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乡村振兴产业特色小镇、乡村游乐园、休闲农庄……当前,不少企业纷纷将投资目光转向农业农村。
然而,张健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工商资本下乡后以发展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名义,“跑马圈地”“圈而不种”,开展“排农化”“非粮化”经管生产,一旦经营不善就出现“毁约弃耕”、资本“跑路”,给农村留下诸多后遗症。有的工商资本下乡经营生产活动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打破了当地农民原有的生活状态,从而激化了双方矛盾。
除了发展方向上的问题,有的工商资本下乡后还遇到了“用地难”“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张健提供的一份湖南某市抽样调查结果显示,60%以上的下乡企业认为当前最大难题是缺少建设用地,急需破解用地审批的瓶颈;70%的下乡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近80%的企业面临技术人才不足问题。
“不少地方为吸引农业投资,以行政命令或优惠政策发展相关产业,造成工商企业盲目投资跟进;有的企业为拿到优惠政策与扶持项目,没有科学规划,急于铺摊子、造声势;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农村对外来企业存在着天然排斥感,工商资本与农户合作中也面临着农户违约的风险。”张健表示。
张健认为,当前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支持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指导意见,完整地列出工商资本能够享受到的系列扶持政策及其前置条件,让市场主体形成明确预期;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要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辐射效应强的工商资本下乡项目,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重点项目库进行重点支持;政府部门要及时发布企业下乡典型经验与失败教训案例。
张健表示,要建立资本下乡准入和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防止租赁用地破坏性使用,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设立或完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补偿基金;充分依托本地技校、职校及下乡企业力量,加强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推动转让土地农民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
“有些大型企业想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但是村里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怎么发展?”张健表示,改善乡村的基础环境也很重要,各级攻府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对农村公路、安全饮水、污水处理、供电网络、光纤宽带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社会资本进入的基础环境。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