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建言资本市场:上市满18个月后才能转板
- 发布时间:2015-02-27 16:46:14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陈娟娟
中国网财经2月27日讯 全国两会将于下周正式拉开帷幕,部分代表委员的提案也已逐渐公布。据民建中央网站显示,民建中央今日公开了20个提案。其中一份关于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提案指出,应健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通各层次市场之间的关联关系,逐步清除转板障碍,充分连通协调各层次市场有序发展。
民建中央表示,建议在2015年重点推进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之间的升板和降板制度,以后进一步推动主板与中小板和创业板、中小板与创业板和新三板、甚至跨市场的良性流动。2015年还要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绿色升板通道”,增加这几个板对资金的吸引力,缓解直接申请IPO道路上的拥堵状况。为避免“有心人”在资本市场上的投机性升板行为,建立升板最低上市期限机制,譬如在某板挂牌或上市必须满18个月以后才能申请升板。赋予降板企业申诉救济机制,使其具有辩解的机会,如明确降板企业向谁申诉、确定申诉的内容和举证责任等。
提案指出,20多年来,我国注重发展资本市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走过了发达国家100多年的历史。2014年10月,我国有境内上市公司2584家,股票市场总市值30万亿元,占GDP一半以上。建立起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有多个主要问题须要解决。
其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各层次市场之间没有建立转板机制。民建中央表示,目前各层次之间缺乏通过内部升板的法律支持和渠道建设,企业如果想在主板与中小板和创业板之间、中小板和创业板与新三板之间、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之间升板,只能采用一般企业上市的规定,走首次公开发行的道路,转板不畅通削弱了发展和融资的动力。目前已建立的降板机制一是退市程序冗长,从ST到*ST再到之后的一系列过程助长了企业“灵活处理”;二是制度上为人为操作留下了较大的空间;此外,还缺乏降板后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