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味着业界期待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
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温饱的第一支柱和依托雇主进行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不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主要定位于个人补充养老。《意见》指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这有助于促进养老金三大支柱建设。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4月2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介绍称,自2018年起,在当地财政部门支持下,银保监会在上海、福建、苏州等地实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去年年末,该试点实现保费收入6.3亿元;自2021年起,银保监会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试点,主要服务新市民和新就业群体,截至今年3月末,保费规模也达到了6.3亿元;自2021年,银保监会试点养老理财产品,在上海、深圳、青岛等四地四机构试点,今年2月份推广至全国10个地区,截至今年3月末,募集资金约420亿元,其中约8亿元投向了资本市场。
梁涛指出,《意见》的发布对养老保险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银保监会正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在前期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经验的基础上,把税延扩大到保险产品、理财、养老金、银行储蓄,都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来实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出专属的个人养老金试点、银行养老储蓄试点,这将对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起到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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