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21日讯(记者 畅帅帅)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18-21日召开。在“金融支持碳中和”分论坛上,北京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透露,过去四五年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绿色金融的框架,框架之下有五大支柱,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对高排放性企业强制披露信息的要求、激励机制、绿色金融的产品体系以及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
第一大支柱是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马骏指出,现在有三套界定标准,最早是2013年银保监会制定的绿色信贷的界定标准,第二套是2015年编制的绿色债券的目录,第三套是2019年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绿色产业的目录。“这些目录都在修订过程中,未来要落实碳中和,还需围绕碳中和完善界定标准,尤其是要把高碳的项目从原来的绿色金融目标中剔除掉。”马骏说。
第二个支柱是对高排放性企业强制披露信息的要求。马骏介绍,我国强化了对绿色债券的要求,未来还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尤其是碳排放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让越来越多金融机构认识到要推动企业实现碳中和,就必须要知道所贷款或者投资支持的企业碳排放有多少,未来这些企业碳排放的情况要向金融机构报告,金融机构也要了解他们的碳排放情况。
第三个支柱是激励机制。“过去几年我们陆陆续续推出了债贷款以及MPA中央层面的绿色机制。”马骏介绍,地方层面,在很多绿色金融改革实验区,推出了担保、贴息以及地方财政支持等措施。按照碳中和的要求,激励的力度和范围还不够,未来将有更大力度,在资源层面支持低碳项目的措施。
第四支柱是产品体系。马骏说,目前已初步建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的产品体系。中国的绿色信贷是全球第一,21家绿色信贷的余额达到了12万亿,过去几年绿色债券的发行量达到了1.3万亿。今年前三个月债券的发行量跟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00%多,今年全年预计会有非常大的成长。
“但是光靠这几个产品还不够,我们要建立一个更加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来满足各种不同类型绿色融资的需要,以及绿色金融风险管理的要求。”马骏强调,未来不光是传统的绿色金融方面要继续发展,还要重点开发跟碳相关的金融产品,比如说跟碳足迹挂钩的贷款、债券,跟碳中和相关的新的绿色金融产品。
马骏指出,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是第五大支柱。今年中国准备在G20平台下推动四个领域的关于可持续金融的共识。除了G20平台之外,中国积极参与的国际参与合作,还包括央行国际金融网络,这是2017年由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8个国家央行启动,,现在已经成长为89个成员单位的绿色金融网络,共同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完善全球绿色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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