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6日讯(记者 燕山 王金瑞)近期,青海银行发布2020年业绩报告显示,该行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均有小幅度上升,净营业收入同比下滑9.31%,净利润同比增长5.87%。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青海银行资产总额 1047.88亿元,同比增加 14.92亿元,增幅 1.44%;负债总额957.81元,同比增加16.31亿元,增幅1.73%。各项存款 704.60亿元,同比增加24.46亿元,增幅 3.6%;各项贷款 606.08亿元,同比增加 52.43亿元,增幅9.47%。
盈利能力方面,青海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行实现各项收入达 46.43亿元,同比下降 2.67%;净营业收入20.35亿元,同比下降9.31%;拨备前利润12.11亿元,同比下降15.67%;净利润4.81亿元,同比增长5.87%。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0年末,青海银行不良贷款年末余额19.61亿元,同比增加 5.82亿元;不良贷款率3.24%,同比上升0.75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8.66%,同比减少14.09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青海银行2020年没有完成该行2019年年报提到的关于净利润以及不良贷款率的目标。该行2019年年报显示,2020年的主要经营目标为“资产总额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实现各项收入45.5亿元,实现净利润5亿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上年水平之内,各项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从该行2020年报数据来看,该行净利润4.81亿元,低于5亿元;不良贷款率3.24%,并没有控制在上年水平之内。
就股权质押情况来看,报告期末,青海银行被质押股权3.17亿股,占股本总数的 13.02%。另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青海银行第一大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7642408元。
除了净利润、不良贷款率没有完成目标以及重要股东成为被执行人之外,青海银行还曾因原董事长王丽被查而备受关注,该行的内控问题遭遇拷问。2021年2月27日,微信公号“青海高院”发文显示,2月24至26日,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青海银行董事长、行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网财经记者多次拨打该行年报披露的电话以及办公室电话欲就以上问题进行采访,均无人接听;记者拨打该行客服电话,对方告诉记者将采访问题发到指定邮箱,但是对方第一次提供的邮箱地址显示有误,记者再次拨打该行客服电话并将采访问题发至对方指定的正确邮箱,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2008年11月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青海银行,是青海省首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唯一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初始,青海银行注册资本1.01亿元,此后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和2018年实施了四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24.35亿元。
(责任编辑: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