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冲还贷业务试运行 余额直接冲抵贷款
- 发布时间:2015-07-17 14:40:54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细则,明确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偿还公贷,将改变原来“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
记者了解到,济南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将于7月20日至10月31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全部冲还贷业务需实行网上预约办理。
公积金新政:账户余额可直接偿还贷款 无需“先还钱再提钱”
“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具体来说,按照现行政策,“公贷”职工如果想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公积金新政“冲还贷”实施后,职工不需要提前筹措资金还贷款,而是可以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实际上就是解决了职工提前归还公贷需先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举例来说,王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8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满一年,每年还款2万元,按照现行提取政策,王先生可按还贷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还款年度实际偿还的金额2万元,若想提取账户剩余6万元,需要先自筹6万元还贷,然后才能提取账户中的余额。但是,推行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账户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更有效的利用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
冲还贷业务办理:试运行期间先预约再办理每年办理一次
记者了解到,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缴存职工办理冲还贷业务的具体流程是:
首先,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后,申请预约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根据系统显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参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待冲还的贷款,确定办理时间及地点,系统将预约号、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职工注册的手机号码。
然后,缴存职工在预约时限内凭预约号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工作时间9:00至17:00)、天桥提取网点(济洛路127号建行天桥支行内;工作时间9:00至12:00、13:00至17:00)】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该业务限法定工作日办理,但节假日可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冲还贷”业务试运行期结束后(2015年10月31日后),职工可以无需预约,在工作日内直接到公积金大厅、天桥提取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
“冲还贷”业务政策解读:
【办理群体】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将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范围内开展。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偿还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温馨提示】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如果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需在偿还完毕后的第二天才可预约办理冲还贷业务;
有的职工为婚前贷款,公积金贷款系统中未登记配偶信息,后期配偶要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需先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参贷信息变更,然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