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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自贸区社会参与委员会今揭牌 42家单位入会

  • 发布时间:2014-09-29 13:49:51  来源:新华网  作者:宋薇萍  责任编辑:姚慧婷

  自贸区社会参与委员会今揭牌 42家单位入会

  意味着社会力量将参与市场监督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一周年之际,自贸试验区“社会参与委员会”29日正式揭牌。这是自贸区社会参与及市场监督制度的一个创新,是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社会参与委员会”由自贸区内各类企业、驻区相关社会力量(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服务机构等)依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行发起组成;是自愿加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自治组织;是企业和社会多种力量共同参与自贸区建设、参与市场监督的交流沟通平台。

  设立“社会参与委员会”,是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提出的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一项创新任务。作为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六项制度创新之一的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有效融合了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企业行业的经营自律、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将构成一个完整的市场管理与监督体系。

  目前,“社会参与委员会”已有首批常务委员单位42家,覆盖自贸区的四块区域(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涉及航运、物流、贸易、加工、金融、服务等多个行业,集聚了国资、民营、外资、合资等不同性质的企业,包括了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保税区域协会、上海进出口商会自贸试验区分会、上海浦东现代物流行业协会、浦东新区外商投资协会外高桥保税区分会、浦东医疗器械贸易行业协会、自贸试验区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汇丰(中国)银行自贸区支行、上海跨境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德尔福(中国)科技研发中心、奥林巴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

  成立后的“社会参与委员会”,将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政策和制度创新,推动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和市场自治自律体系,在自贸试验区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体系。具体体现为:引导企业和相关组织等表达利益诉求,参与试点政策评估和市场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诚信守法、公平公正与开放的市场秩序;推动和协助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事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行政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

  自贸区管委会相关人士表示,设立社会参与委员会,是自贸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建设的一项创举。设立社会参与委员会,有助于在自贸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市场监督与管理体制;同时也将加快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及惯例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的步伐,更好地促进市场监管,同时也将有助于在自贸试验区形成各方共同推动改革开放的良好氛围,创造更多更好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更好地服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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