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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式审批为海外并购市场注入“兴奋剂”

  • 发布时间:2014-10-27 07: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乔誌东  责任编辑:王斌

  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于今年10月24日起,正式施行上市公司并联审批方案,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环节多、耗时长,有违市场化机制,本次并联审批方案的出台,彰显出决策层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当前并联式审批有项目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证监会不再将国家发改委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商务部实施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核准、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三项审批事项,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并联式审批。其中,关于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两项行政许可的并联审批立即实施;关于与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核准的并联审批,证监会正配合相关部门修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颁布后实施。

  “这就意味着在并联式审批机制实施后,证监会未来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等作为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于海外并购市场是一项非常有实质意义的利好。”招商证券一位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以往中国境内企业要进行海外收购,往往是让非上市公司的PE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出面申购,以规避证监会的审批环节,并联式审批的落地,则不需要再绕弯进行并购,极大提高了并购的效率。”

  清科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研报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并购市场跨国并购表现并不突出。不过,海外并购较上季度稍显起色,主要体现在并购金额方面,规模超第二季度近两倍。

  一位资深人士表示,以往很多审批文件互为因果,有时候到商务部办理手续,商务部要求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又要求有国家发改委的批文,到了国家发改委又要求有商务部的批件。如果是上市公司,还要经过证监会这一环节的审批,很多投资机会也在这种折腾中流失了。

  “之前上市公司进行兼并重组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和繁冗的流程,这造成大量公司兼并重组错过了最佳时机。简政放权之后,兼并重组的市场效率势必显著提高。”中投顾问咨询总监丁伟奇此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据张晓军介绍,除以上提及的情况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相关部委的其他审批事项,仍按现行程序执行,暂不作调整。

  而部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简政放权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并购重组并联式审批的范围也有望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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