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2日讯 上周末,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管理规定》共7章37条,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强化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据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期货市场自身的复杂性,以及与现货市场、其他金融市场的关联性均显著增强,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基于此,监管对期货交易行为的规范趋严是必然趋势,《管理规定》的出台正当其时。
在总则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职责分工以及信息共享和监测监控等内容。明确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高频交易则是具备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的笔数、频率较高,日内报单、撤单的笔数较高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征的程序化交易,其具体标准由期货交易所制定。行业专家认为,这一明确的定义和分类,为后续的监管提供了清晰的界定和依据,有助于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报告管理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了各方责任、报告路径和核查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必备条款,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并约定权利义务,程序化交易者需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信息,包括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和软件信息等,高频交易者还需报告更多详细信息。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将使得程序化交易的信息更加透明,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交易情况,防范潜在风险。
系统接入管理上,期货公司应将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纳入合规风控体系,建立全流程管理机制。程序化交易者和期货公司使用的技术系统及交易信息系统须具备相应功能,且要进行测试并保存记录。同时,明确了禁止性行为,如期货公司不得将交易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等。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因系统接入问题引发的风险和违规行为。
主机托管和席位管理方面,期货交易所要建立相关制度,遵循安全、公平、合理原则进行资源分配和管理。期货公司需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对异常情况的客户停止提供服务,并公平分配交易席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减少因席位和托管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导致的市场乱象。
作为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是《管理规定》的重点内容之一。从事程序化交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期货公司都要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重点关注异常交易行为,突出对高频交易的重点监管,可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也将对程序化交易进行监测监控。对此,一位行业专家表示,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防范和化解程序化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特别是对高频交易的重点监管,有助于遏制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行为,维护市场的稳定运行。
在监督管理方面,期货交易所依法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对违规行为,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进行行政监管及处罚。同时,明确了对失职失责行为的追责问责。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大大提高违规成本,对程序化交易参与者形成有力的约束,促使其自觉遵守规定。
记者注意到,《管理规定》还在附则中对做市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及沪深交易所ETF期权等情况进行了明确。
中国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管理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参与者意见的重视,也为进一步完善规定提供了广泛的民意基础。未来,随着《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将如何为期货市场的程序化交易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怎样期货市场发展,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