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6日讯 ST鹏博士昨日发布关于有关信访举报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监管函所涉及的为股东借款担保一事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转让相关事项公司未予披露。
公告显示,四川邦诺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ST鹏博士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诉讼金额为分别5.2亿元、11.2亿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因ST鹏博士此前为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事宜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被请求就涉案款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ST鹏博士在回复中称,此次案件涉及的担保,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此外,监管工作函还就ST鹏博士子公司上海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归属发问,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未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即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的行为。
ST鹏博士表示,公司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续公司未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2024年3月份公司对上海长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其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履行内部 OA 审批程序决定出售上海长宽股权,公司对上海长宽股权的出售进行招投标,确定了受让单位,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网上申请,由于外部原因,公司没有实际操作,现在尚未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子公司上海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公司。上述事项公司未予披露。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