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监管总局非银检查局
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我国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这对做好新时代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金融问题的重要创新成果,为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保险和非银机构检查局将按照总局党委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扛起政治责任,履行政治使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自觉对照金融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现场检查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惩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质效,切实增强监管震慑力和权威性,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供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现场检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和方向前进。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确保现场检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和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必然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新时代金融监管现场检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和方向前进。二是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现场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重点工作任务,在党委统筹下规范、科学、精准制定检查计划。在检查过程中全面推行“支部建在项目上”,强化高质量党建对现场检查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切实把牢现场检查工作的政治方向。三是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对照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通过现场检查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引导金融机构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督促金融机构不折不扣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全面加强监管,以严格检查执法的实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场检查工作应突出严监管、防风险主题主线,着力在查得准、查得透、查得严三个方面下足功夫,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作出贡献。一是精准发现问题治已病。针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的金融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乱象屡禁不止等问题,充分发挥现场检查在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方面的作用,以“敢于亮剑”的“特战先锋”本色,践行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责任担当和政治使命,大力提高现场检查的精准性、专业性和有效性,着力发现可能危及机构生存发展、影响金融稳定的严重问题。2024年将聚焦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质性风险,以中小及民营非银机构为重点,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揭示存量风险,摸清风险底数,推动及早消除突出风险问题。二是主动揭示风险治未病。充分发挥现场检查接近市场、面向机构的优势,加强对新兴业务风险线索的收集、识别和研判。按照抓早抓小防控风险的理念,对被查机构开展的新兴业务,特别是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的业务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对于各类涉嫌借创新之名行套利之实的“伪创新”“擦边球”行为,主动加强与机构监管部门、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的横向沟通和协同监管,及时叫停、规范可能导致风险积聚、蔓延的行为。对于保险集团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各类法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督促其强化对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推动不同类型机构坚守市场定位、强化合规意识、提高稳健经营能力,以机构自身高质量发展夯实防范风险的基础。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除病根。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无视监管红线、屡查屡犯的金融机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违法违规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套取资金、掏空机构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既要对机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公司严肃追责问责,又要依法从严提出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通过严查、严惩害群之马,不断强化机构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意识。
三、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国联动的现场检查机制,切实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本轮机构改革后,保险和非银机构现场检查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资源统筹力度,构建统一指挥、跨区协作、全国联动的检查工作格局。一是以党委统筹为保障,强化横向协同和左右联动。加强党委对现场检查工作的统筹领导,强化现场检查与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稽查部门的会商,突出检查重点,以风险为导向精准制订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建立科学规范的现场检查对象选取机制,对重点机构、风险高发领域加大检查力度,对风险评级持续较好的机构降低检查频次。用好稽查检查联动机制,畅通大案要案线索、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渠道,加强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审计、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的联动,推动提升检查工作质效。二是发挥条线指挥中枢作用,强化上下贯通。在重点做好总局直接监管法人机构现场检查的同时,加强对条线现场检查工作的指导,做到制定计划有指导、组织实施有联动、检查结果有汇总。通过构建上下贯通的现场检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属地监管的各类法人机构风险的动态监测。针对风险突出的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领域,强化跨区协作,积极探索运用交叉检查、提级检查等方式,优化检查组管理方式,增强检查独立性,确保态度严肃、标准严格、程序严谨。三是推动统一执法尺度,强化问题定性、取证标准化、规范化。在充分听取系统各相关单位意见、认真总结现场检查和后续处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明确对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的执法标准和政策执行口径,制定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立案依据和证据标准,不断提升问题定性和调查取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防止不同地区、不同检查组对同类行为的检查执法标准差异过大,切实增强监管检查的专业性、权威性。四是提高检查质效,强化穿透式检查能力。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其中,穿透式监管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强调透过表象看本质、透过表账看风险,对股东身份、关联交易和复杂产品等穿透到底,聚焦重大风险、重点机构、重要业务和关键人员,聚焦可能危及机构生存发展、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实质性风险,对股东股权、关联关系、资金流向等重点领域开展穿透检查。要加强内外部数据资源整合,开发和有效运用集成、高效、易用的智能分析模型工具,推动EAST在现场检查中实现全员会用、全程应用,切实强化检查人员数字化检查能力,提高既看表又看账、透过表账看风险的水平。
中国金融未来必然坚定走中国特色发展道路,始终坚持金融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国家战略服务,以高质量发展作为金融业改革发展的主题,加强国家金融治理建设,全面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国家金融治理现代化。保险和非银机构检查战线的金融监管工作者,要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工作准则,在岗位上不断深化对金融工作会议的学习和认识,指导保险和非银机构的检查日常实践工作,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