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 日前,德方纳米公告表示,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5亿元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融资原拟用于建设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对此,昨日德方纳米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时补充表示,终止可转债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的产能建设规划,公司将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战略规划、资金情况统筹规划后续的产能建设项目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为公司产能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到,德方纳米曾在9月13日签署、对深交所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中介绍,包括上述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在内,公司已签署并公告且尚未建设的计划投资项目共有四个,计划投资总额不低于90亿元。
且德方纳米称,截至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等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约21.87亿元,通过2023年6月末的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14.85亿元无法完全覆盖,未来需使用部分银行授信进行支付。公司2023年6月末已使用授信额度比例达71.02%,资产负债率已达到64.04%,负债和借款水平均较高。数据显示,虽然至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但依然超60%。
德方纳米亦曾在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曾提示偿债能力风险,表示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提高,偿债能力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18%、42.07%、55.34%、63.36%。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该数据为61.58%。
(责任编辑: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