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2日讯 11月22日,六国化工(600470.SH)公告称,因此前外协单位操作人员于氮肥厂(车间)渣水工段灰水槽的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于22日收到了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70万元整。
公告显示,六国化工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临时性检修和特殊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对承包商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铜陵市应急管理局拟对六国化工做出罚款柒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对此,六国化工表示,本次安全事故停工停产共计22天(不包含年度例行停车检修时间),停工停产时间较短,仅占该装置年度实际生产天数(330天)的6.67%,本次事故对其的营业收入、毛利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六国化工已协助外协单位妥善处理好受害者家属的各项善后安抚工作。
资料显示,六国化工主营业务为肥料的生产和销售。
(责任编辑: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