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7日讯(记者苏楠 刘小菲)日前,天力锂能发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表示该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相关7项议案全部未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情况的出现或由天力锂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瑞庆及其一致行动人投出4688万股弃权票所致。
大比例弃权致股份回购议案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内容显示,参加该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约为4898.56万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约为5.81万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换言之,非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约为4892.75万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
具体而言,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7项议案表决情况大体一致。以第一项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为例,同意约209.78万股,约占出席该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反对0.06万股,弃权约4688.72万股,占比约为95.72%。中小股东中,同意约5.03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58%;反对0.06万股,占比约为1.03%;弃权0.72万股,占比约为12.39%。
天力锂能在公告中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比例仅4.28%,议案审议不通过。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占比约95.72%的4688.72万股弃权票为导致议案未通过的主因。在这之中,除0.72万股由中小股东投出外,4688万股实际非中小股东投出。据天力锂能过往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换言之,前述4688万股弃权票由参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投出。
据天力锂能三季报,截至9月30日,公司单独持股5%以上股东仅四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瑞庆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轩、李雯合计持股4688万股,全部为受限流通状态,另有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约769.23万股。其中,王瑞庆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恰好与非中小股东弃权票数相同。
此外,天力锂能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该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为董事长王瑞庆,叠加参会非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的情况,若上述弃权票非王瑞庆投出,则由其余6人投出。但三季报信息显示,截至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除王瑞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三名股东外,余下七名股东合计持股约2426.54万股,持股数量远不及4688万股。而若其余6人均为除王瑞庆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前十大股东都无法投出4688万股弃权票,其余小股东则更加没有此等能力。
同花顺iFinD数据亦显示,除前述人员外,天力锂能仅一位副总、董秘、财务总监及一位监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持股数约为191.3万股,同样不具备投出4688万股弃权票的能力。且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未公告王瑞庆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因此,对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或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瑞庆。
曾发函主动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天力锂能股份回购方案最早即是由王瑞庆提出。资料显示,10月18日,公司公告收到王瑞庆《关于提议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王瑞庆在函中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其提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在未来合适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资金总额将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王瑞庆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后相关议案于10月25日经天力锂能董事会审议全票通过。直至日前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1月16日下午收盘,天力锂能股价收于31.91元/股,下跌4.12%。
据第一财经10月23日报道,2023年下半年以来,发布过回购计划且当前回购仍在进行中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247家,计划回购总金额下限超221亿元,回购总金额上限超452亿元。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就进一步优化股份回购制度、加快回购规则修订、支持更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促进资本市场稳定。
上述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方面表达了两个意见,一是优先鼓励上市公司注销式回购,二是从严监管,对忽悠式回购露头就打。
(责任编辑: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