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8日讯(记者 刘小菲)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自2021年3月起,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店铺“甄然旗舰店”销售“甄然高保湿玻尿酸原液次抛补水安瓶舒缓保湿精华液2ml*100支”产品时,在产品销售页面“宝贝详情”处的广告宣传中写有“原料成分:玻尿酸 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主要成分 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钠交联聚合物”等内容。
上述产品实际成分为“水,丁二醇,甘油,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钠交联聚合物”,但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宣传内容中未展示产品成分中包含有水、丁二醇、甘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00元。
天猫平台店铺“甄然旗舰店”的内容显示,甄然高保湿玻尿酸原液次抛补水安瓶舒缓保湿精华液2ml*100支的价格为1199元。目前“宝贝详情”处的广告宣传中只提到了“核心成分“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钠交联聚合物”。
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公司创始人Frank,于2018年创立甄然品牌,并研发推出第一款产品一甄然高保湿玻尿酸原液。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