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6日讯 时隔三年,靴子终于落地。9月5日晚间,ST红太阳(000525.SZ)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因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事项等相关情况,红太阳及相关负责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共计1165万元;同时,两时任高管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红太阳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时隔两年多后,2023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红太阳及相关人员认为《告知书》中部分客观事实认定错误,遂于2023年5月12日进行陈述和申辩。
经复核,红太阳确实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占用资金;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等违法事实。
中国证监会对红太阳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决定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红太阳实际控制人、时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和红太阳原财务总监、时任董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和时任监事会主席、董事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红太阳董事会秘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同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时任红太阳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及红太阳原财务总监、时任红太阳董事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相关处罚,红太阳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同时其目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各项预重整工作均在有序推进,若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其债务及历史遗留等问题。
据红太阳此前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其营业收入约16.02亿元,同比减少5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02万元,同比减少97.08%。
资料显示,红太阳主营业务为农药(凭许可证经营)、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责任编辑: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