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8日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上述涉案产品为“赤砂糖”。经抽验检验,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 35884-2018《赤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g/100g,标准指标≥92.5,实测值88.9,单项判定:不合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作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商,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案的违法所得为43188元,货值金额为80520元。现责令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520元;没收违法所得43188元。
(责任编辑:房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