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6日讯 近日,北京二锅头酒业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款8.5万元。
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4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二锅头酒被检出质量不合格。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二锅头酒业”)生产的“永丰牌+图形”永丰二锅头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5-10),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要求。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二锅头酒业对初检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指出,酒精度又称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含量应符合其标签明示值±1.0%vol。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部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当,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或者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还有可能生产企业为了盈利,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卖。
后续,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据公司官网介绍,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系始建于1949年10月的国营北京大兴酒厂的改制企业。其中,公司旗下“永丰牌”商标2000年度、2004年度、2007年度连续三届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2011年5月,“永丰”牌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评为中华老字号。
公开资料显示,程学昌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持股比例34%。根据天眼查显示,2022年来公司存多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总金额超47万元。
(责任编辑:秦潇)